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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訊7月1日起,哈市鐵路暑運拉開帷幕,哈鐵公安處開展專項行動,短短半個月時間就查獲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488件,管制刀具93件,其他違禁品15325件。
7月13日10時15分,哈爾濱西站派出所接到報告,8時25分,哈西站安檢員在哈西站安檢3號機值崗處通過機檢在旅客范某某(女,38歲,住齊齊哈爾市,持當(dāng)日哈西—昂昂溪K7083次16車71號硬座客票)隨身攜帶的行李內(nèi)查獲五四式手槍子彈1顆(未擊發(fā))。經(jīng)查,范某某稱子彈是其在老家的廢品收費站打工時撿的,一直放在包內(nèi)。哈爾濱西站派出所將子彈收繳。
專項行動中,哈鐵警方還將集中整治霸座賣座、扒阻車門、醉酒滋事、動車吸煙等問題,確保旅客的合法權(quán)益不受侵害。
7月8日12時45分,哈爾濱西站派出所民警接到大連—牡丹江G707次列車(大連處值乘)乘警李冰雪移交的吸煙旅客1名。經(jīng)查,吸煙旅客王某某(男,36歲,住哈市南崗區(qū),持當(dāng)日鞍山西—哈西G707次7車12C號車票)承認(rèn)于11時10分在7號靠近8號車廂一側(cè)衛(wèi)生間內(nèi)吸煙,未造成列車減速,無其他后果。依照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三條一款三項,王某某擾亂火車秩序,被處以罰款200元。
乘列車攜帶的物品一定要符合鐵路進站乘車的要求,除禁止攜帶《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的公告》中所列的槍支、彈藥、警械、管制刀具、放射物品、易燃易爆、腐蝕品、毒害品、氧化劑、強磁物品等危險品、違禁品外,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、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利器、鈍器、氣霧罐等也不允許被攜帶進站上車。此外,動車上任何部位都是禁止吸煙的,吸煙將會導(dǎo)致列車運行受到影響。而根據(jù)《鐵路安全管理條例》規(guī)定,旅客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,將被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。